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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16日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纳入湘西地区开发范围的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20年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现就做好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特色农业产业项目。为鼓励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带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对2019-2020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户参与度较高的特色农业产业项目按一定标准给予奖补。同时,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个人创办的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项目,也可给予适度奖补。

2、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的经营主体。为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扩大就业,对2017-2020年吸纳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就业的经营主体(含扶贫车间),按2020年实际发放工资额度予以奖补。

二、奖补标准

1、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奖补标准。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奖补参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省林业厅印发的《湖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国家补助参考标准》执行,奖补额度不得高于投资估算的40%(详见附件1)。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创办的农业产业项目奖补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奖补标准。对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营主体,按照不高于发放易地扶贫搬迁员工年工资的40%给予奖补。

3、最高奖补限额。单个项目安排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易地扶贫搬迁受益人数。单个申报项目中,易地扶贫搬迁户参与及家庭受益人数不得低于15人。仅通过入股分红或土地流转等单一方式受益的农业产业项目原则上不奖补。易地扶贫搬迁户自主创办的农业产业项目不受此限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

3、就业奖补工资标准。就业扶持项目发放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120%,且必须通过其本人的银行卡发放。

4、产业奖补资金不重复安排。2017年—2020年已获得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农业产业项目,不再安排产业奖补资金。

四、有关要求

1、严格审查。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易地扶贫搬迁参与人数及受益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查、现场核实,出具正式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4、5),并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申报程序。请各县(市、区)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3),于2020年2月5日前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并抄报市(州)发展改革委。(文件、申报表及审查意见纸质版请各市州收齐汇总后报送一式两份,附件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hnxxkf@163.com)。

附件:1、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投资估算和奖补标准

      2、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奖补资金申报计划表

      3、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奖补资金申报计划表

      4、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审查意见表

      5、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项目审查意见表

下载附件汇总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1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tzgg/202001/t20200115_11155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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